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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北京市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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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李宁律师担任其劳动争议案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23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优秀职业素养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什么是劳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确认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纠纷发生后,应该积极与对方协商,将解决问题的成本降至最低,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若无法达成和解,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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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宁律师

  个人简介:

  李宁,男,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任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

  民商合同纠纷、劳动仲裁、行政诉讼、非法借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领域

  执业经验

  处理民事案件,庭前案件准备、参与庭审等,涉及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包括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60余件;起草或审查顾问单位合同等文书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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