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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后分割财产时,会因各种原因出现部分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情况,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协议签订后还能进行从新分割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9年,张静与陈俊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离婚协议。然而离婚后,张静却发现陈俊曾经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处房产,但她却一无所知,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也未进行该财产分割。得知此事的张静认为自己被骗了,因此要求从新对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但陈俊却不同意。为了讨回公道,张静起诉到了法院。
在法庭上,陈俊称:他们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案是张静制定的,而且该房屋的存在张静也是知情的。因此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双方都应当遵守。
律师认为:那么在这起案例当中,该房产究竟应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协议中未处分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在登记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应当是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在共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是否未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在本案中,该房产是二人婚后购买,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陈俊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张静已经得知该房产的存在,而没有要求分割的,应当提供证据,否则应当从新分割。
最终,因陈俊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该房产归陈俊所有,但其要支付张静房屋50%的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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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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