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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夫妻两人相约自杀,帮助妻子自杀后丈夫却心生害怕逃离现场,这样的行为算犯罪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王立(本文均为化名)与陶红相亲结识,两个人的家庭条件都不算优越,互相认识时也都已算是“大龄待婚青年”。
陶红年幼时父母双亡,叔叔把她抚养长大,虽然吃穿不愁,但毕竟是寄人篱下,她在叔叔家里总是谨小慎微,唯唯诺诺,生怕出了什么差错被赶出去。
王立家里有四个儿子,父母倒没有偏疼偏宠,厚此薄彼,只是家里孩子多,未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王立身为老二,又木讷寡言,与父母不是很亲近。
幸而,爱情虽晚但没有迟到,王立与陶红两人一见钟情,相亲过后他们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一年便决定结婚。结婚之后,陶红怀孕生下一个儿子。为了改善家庭条件,王立与陶红两人一起去城市打工,把儿子托付给家里的父母。
王立与陶红都是苦出身,两人不怕吃苦受累,也不好高骛远,一直踏踏实实地工作挣钱。在外面打工几年后,夫妻俩也积攒了一笔钱,他们商议拿这笔钱当启动资金开个小店自己干,毕竟自己当老板还是比给别人打工挣得多。
他们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一直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一年到头一家三口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见面。王立与陶红夫妻俩盘算着自己租房子开店,等以后逐渐稳定下来,他们就可以把父母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
开店前几年,他们经营得很是不错,颇有盈余。但后来,因资金周转困难,小店经营举步维艰,为及时填补资金缺口,王立与陶红两人迫不得已多方借债,亲戚朋友都借遍之后,他们还经人介绍借了高利贷。虽然他们已经尽力挽救,小店最终还是因经营不善倒闭。
多年积蓄毁于一旦,还欠了一堆外债,夫妻二人心力交瘁,感到绝望,萌生了自杀的念头。王立与陶红商议好共同上吊自杀,某日两人在出租屋内购买了绳索,打算实施自杀行为。然而,王立在帮助陶红自杀后突然害怕,心中又放不下家中的父母和幼子,便放弃自杀的念头离开了现场。
后来王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时认为,被告人王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考虑到被告人王立在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认定被告人王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人生道路遍布崎岖坎坷,也充斥着幸福喜乐,黎明之前难免会有黑暗时刻,只要熬过短暂的黑夜,总有一束光在前方等你。遇到困难挫折,不要怕,不要被一时的绝望无奈蒙蔽双眼,自陷泥泞,须知生命不止,便还有逆风翻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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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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