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专业团队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7171-888

冠领律师“临危受命”代理应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促对方当庭撤诉

2026-06-29 10:12:4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这一制度是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却可能因债权人对事实理解有误,让他人无端卷入诉讼漩涡。北京的邹晓丽便遭遇了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纠纷。

故事还要从一笔债讲起。十几年前,田海森因黄斌否认借款事实,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程序,该笔债权得以确认:黄斌应当偿还借款。后来,黄斌借用邹晓丽的名义在北京购置了一套房产,购房款由黄斌实际支付。奈何新家还没住多久,他又迫于另一债权人覃某的追债压力,只得拜托邹晓丽将房屋出售,再替他将售房款偿还覃某。未曾想,田海森只知房屋已售出,又见黄斌仍无力偿还债务,便认定是他怠于行使权利,钱款必定还在邹晓丽手中,于是一纸诉状将邹晓丽告上法庭,要求她代为偿还那笔经调解确认的债务。

图片11.jpg

收到法院传票的邹晓丽一头雾水:不过是帮黄斌走个过场,怎么还被起诉了?她试图向田海森解释,可对方始终坚持己见。更让她焦虑的是,此时距离开庭仅剩一天时间,自己既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如何整理证据应诉。情急之下,邹晓丽连忙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赵小俊律师代理此案。

留给律师的准备时间已不足二十四小时,且案件涉及时间跨度较长的多笔资金往来,证据梳理难度不低。因此,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刻投入工作,他迅速指导邹晓丽收集转账凭证、历史沟通记录等材料。随着这些材料铺陈开来,案件的症结逐渐明了:原告对房款流向存在实质性误解售房款从入账到汇转至覃某账户,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邹晓丽从未截留黄斌的任何钱款。据此,律师整理出清晰的资金流向说明,同时围绕代位权成立的法定要件,形成完整的代理意见。

次日庭审中,田海森坚称邹晓丽将名下房产售出后,理应掌控着房款,而黄斌至今未向其讨要,属于怠于行使债权。那么,自己作为黄斌的合法债权人,当然有权代位要求邹晓丽偿还债务。

图片12.jpg

冠领律师结合证据,按照时间线还原了借名买房、房屋出售及款项划转的全部过程,明确说明售房款的支付对象为黄斌指定的案外人,黄斌与邹晓丽之间就案涉房屋的资金往来已全部结清。同时,律师强调,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需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为前提,而本案中该前提并不成立,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田海森核实证据后,意识到自己对案件事实存在认知偏差,当庭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2026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田海森撤回起诉。

从接受委托到原告撤诉,冠领律师仅用不到24小时便高效办结案件,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问题解决后,邹晓丽专程向律所送来致谢锦旗,以表达对冠领律师的认可。(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


上一篇:一纸陈年遗嘱引发继承纠纷,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确认遗嘱效力守住房产

下一篇:租客拖欠租金8年,冠领律师搭建证据链助房东解约收房追回1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