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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09:29:2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妍妍,来吃条头糕咯!”外婆慈祥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荡。蒋思妍站在上海虹口的老房子里,望着墙角那棵香樟树,眼眶湿润。墙面上“征地拆迁”四个红漆大字赫然醒目。
曾经,这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如今,因为征收补偿款,这栋承载着她整个童年记忆的房子,像一道鸿沟横亘在她和舅舅之间。她想起上周家庭会议上,舅舅拍着桌子说的话:“房子是我的,补偿款和你们没关系!”那一刻,舅舅脸上的表情让蒋思妍感觉陌生而决绝。
说起这套房子,本来是蒋思妍外公外婆的。在蒋思妍的记忆中,她经常在老房子的院子里玩耍,夏日的蝉鸣和外婆手中的蒲扇,构成了她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二老相继离世后,房屋产权登记在了舅舅韩剑兵的名下。但蒋思妍一家和舅舅一家一直共同居住于此,并且在后续的日子里,两家还共同出资对老房子进行了翻建。
可谁能想到,一纸征收通知,竟让血脉相连的亲人瞬间反目成仇。2024年,当征收的消息传来,平静的家族关系瞬间被打破。韩剑兵以产权登记为由,主张自己是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权利人,拒绝与蒋思妍一家分割款项。面对舅舅的强硬态度,蒋思妍多次协商无果,看着昔日充满温情的老房子,满心的委屈与无奈。
走投无路之际,经过多方打听,蒋思妍慕名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韩海姣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意识到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蒋思妍一家对房屋的实际贡献,从而为蒋思妍家争取征收补偿份额。于是,律师决定从房屋的历史沿革入手,深入挖掘案件的关键证据。
随后,律师前往档案馆、房管局等部门,历经多日查阅,终于发现1988年的土地申报材料。这份材料清晰地记载着房屋初始权利人是蒋思妍的外公外婆,韩剑兵不过是代为登记。这份证据直接否定了韩剑兵作为唯一权利人的主张,从根本上动摇了韩剑兵的立论基础。
接着,律师通过走访社区老邻居,获取了大量证人证言,老人们纷纷证实蒋思妍一家长期在老房居住生活,且参与了房屋翻建,对房屋增值作出实质性贡献。同时,律师向有关部门调取户籍记录,显示蒋思妍及其家人的户口一直登记在此;电费账单、物业费缴纳凭证等资料,也进一步佐证了其家庭的实际居住事实。
基于此,律师仔细研读《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结合案件事实,撰写起诉状,代理蒋思妍一家提起诉讼。在起诉状中,律师明确核心辩论思路:一是强调不动产登记并非认定权属的绝对依据;二是指出征收补偿应综合考虑房屋原始权属、实际居住及贡献等因素。同时,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观点,提前准备好应对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开庭当天,韩剑兵坐在被告席上,语气强硬地说道:“房产证是国家发的,难道还能不作数?这房子就是我的,补偿款谁都别想分!”
对此,冠领律师援引《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指出:“不动产登记并非认定权属的绝对依据。本案中,1988年土地申报材料足以证明房屋原始产权归属于蒋思妍外公外婆,被告韩剑兵仅是代为登记。而且,蒋思妍一家长期在此居住,并出资参与房屋翻建,对房屋增值作出实质性贡献,其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进而阐述道:“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综合考虑房屋权属、居住情况等因素。韩剑兵仅以房产证登记为由,主张独占补偿款,既不符合事实,也违背法律规定。”
说着,律师又拿出精心制作的补偿款构成分析表,详细指出:“征收补偿款中,房屋价值部分应按原始权属比例分配,搬迁奖励则需考虑实际居住情况。从公平原则出发,蒋思妍也理应获得相应份额的征收补偿。”
面对冠领律师的有力举证与严谨论证,韩剑兵虽坚持己见,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蒋思妍一家享有房屋征收补偿权益,判决蒋思妍一家分得134万元。
2025年4月,判决书下达,蒋思妍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阳光晴朗。老房即将被拆除,但蒋思妍知道,有些东西永远不会消失。那些童年的回忆,那些亲情的温暖,都将永远留在她的心里。而冠领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不仅为她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更让她相信,在复杂的纠纷面前,法律永远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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