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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0:27:4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7年,蔡明远与李雪晴在亲友的祝福中步入婚姻殿堂。那时的他们满心憧憬,在惠州市某区购置了一套新房,还添置了一辆日产车作为代步工具。然而,生活的琐碎逐渐磨平感情的棱角,争吵与冷战成为家常便饭。2020年6月,两人终于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并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惠州房产和车辆归蔡明远所有,李雪晴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签字时,蔡明远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却未料到这只是另一场纠葛的开始。
离婚后,李雪晴以“工作繁忙”为由一再拖延房产过户。因房产尚有贷款未结清,银行要求结清后方可变更登记,而李雪晴的推诿让房屋过户陷入僵局。另外,虽然车辆已经交还,但车牌仍挂在李雪晴名下,蔡明远每次开车上路都提心吊胆,生怕引发权属纠纷。房产市值90万元,车辆价值20万元,这些数字背后不仅是资产归属的问题,更关乎蔡明远对未来生活的规划。他计划出售房产作为创业资金,而车辆的权属隐患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打乱他的节奏。
多次沟通无果后,蔡明远站在律所楼下,手里攥着泛黄的离婚协议,心中五味杂陈。他曾试图念及旧情,委婉提醒李雪晴履行承诺,但对方的冷漠让他彻底寒心。协议中的白纸黑字,此刻仿佛成了讽刺的符号。他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玻璃门,律所指派律师林欢接待蔡明远。
律师接过厚厚一沓材料,从离婚协议、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到银行还款记录,逐页细读,不错过任何有效信息。半小时后,律师抬头道:“协议合法有效,对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但房产因贷款未清无法直接过户,需要策略性推进。”律师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李雪晴的拖延已侵犯蔡明远的财产权。而车辆虽已交付,但未过户可能导致后续事故责任纠纷,必须彻底解决权属问题。
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后,律师迅速制定两步走策略:其一,向法院提交协议原件及蔡明远持续还款的银行流水,证明其履约诚意;其二,申请诉前调解,利用司法程序向李雪晴提出要求,同时避免激化矛盾。为夯实证据链,律师还调取了两人离婚后的短信记录,其中李雪晴多次以“最近没空”搪塞过户要求,这些内容被整理成册,成为佐证其违约的关键证据。
庭审前一周,律师主动联系李雪晴,语气冷静却不容置疑:“若执意不配合,法院将强制执行,您不仅需承担过户义务,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电话那头沉默良久,最终传来一声叹息:“我同意调解。”
调解当日,冠领律师展现出极强的谈判技巧。律师提出折中方案:房产过户待贷款结清后30日内完成,期间李雪晴须签署书面承诺。作为诚意,蔡明远同意额外支付2万元补偿款。对于车辆,因已实际交付且无争议,直接在调解书中确认归属。法官询问李雪晴意见时,她低头轻声道:“我同意。”案件受理费由蔡明远承担,双方再无纠葛。
调解书生效的那天,蔡明远站在法院门口,手中薄薄的几页纸却似有千斤重。房产虽因贷款暂未过户,但李雪晴的书面承诺与法院的强制执行条款为他筑起双重保障。车辆权属彻底明晰,他终于能安心握紧方向盘。这场持续三年的拉锯战,最终依靠法律与冠领律师的专业辩护画上句号。(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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