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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但常常会发生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擅自转让股权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呢?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遇到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办的内容:
小张和小王都是某广告公司的股东,两人因经营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小张想转让一部分股权,但小王不同意,认为小张对转让股权的定价过低了。突然有一天,小张告诉小王,自己已经将手中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黄某。小王很震惊,自己也是股东却没对股权转让事宜一无所知,于是将这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小王希望法院可以判决小张转让股权协议无效,并且,小王作为原始股东,应当具有有限购买股权的权利。
法院认为,这起股权转让纠纷中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应当为有效,因为小张与小王对转让股权这件事已经确认,只是在转让价格上存在分歧。但小张在转让股权时并没有通知小王,导致小王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损害了小王的权利。如果小王想要购买,应当获得支持。如果黄某有经济损失,可以向小张主张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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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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