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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高莹莹在浏览网购平台时,在二手交易市场发现了一只超低价格的爱马仕皮包。这款包的原价在10万元左右,款式经典,颜色大气,现在却标价5000元。虽然存在买到假货的风险,但高莹莹还是拍下了,并完成了付款流程。
但拍下后不久,二手包店铺的客服就给她打了电话,称这款包刚刚在店里出售了,目前已经没有库存的,希望高莹莹能申请退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高莹莹意识到自己要和超低价的爱马仕擦肩而过了,这应该是商家标错了价格,这款包的价格应该是5万元。而商家现在找借口想忽悠她退款,明显是想摆脱责任。
聪明的高莹莹拒绝退款,并在随后的几天内多次催促发货。
双方僵持半个月后,二手包店铺告知高莹莹,她拍下的爱马仕二手包并不应该是如此低价,而是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标错了价格,这款包只有一个并且已经出售,再次提出由高莹莹申请退款,并表示可以给予500元的补偿。对于上述解决方案,高莹莹拒绝接受,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商家见高莹莹如此坚持,便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将高莹莹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莹莹与二手包店铺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最终判决二手包店铺应赔偿高莹莹5万元。
即使商家无法交付包包,但高莹莹的购买流程并无问题,商家应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
本案中,高莹莹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商家的违约勇于坚持,获得了一笔应得的赔偿。而大部分不懂法的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配合商家退款,无意中错失一笔赔偿。切记,当消费者完成下单和付款流程后,即视为购买合同成立,商家应该在约定时间内发出指定货物,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无需为商家的失误买单。虽然网购不需要签合同,但依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下单成功即相当于合同成立。店家应当按照约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或交付商品。
即使是因为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损失,也无权强制消费者退费,无法发货造成违约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是网购也应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极其火热的行业,作为经营者应当有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小小的差错就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商业需要的是步步为营,精打细算,是专业的技术和态度,而不是在出错打感情牌求同情,更不是想方设法逃避责任。
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C
审核人:董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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