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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相对复杂,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那么当夫妻之间感情破碎,双方之间的账该怎么明算呢?如果二婚夫妻之间发生借贷关系,一旦离婚,这笔钱是要还是不要呢?
2015年,王先生和李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登记结婚。这是两人的第二次婚姻,经商量后双方决定买一套新房。2018年,李女士从自己的账户中转账50万元至丈夫王先生账户用于新房装修。没想到,王先生却擅自将用于新房装修的钱中拿出3万元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结婚用。之后。李女士发现此事后心生不满,追问王先生。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在时隔一个月后向李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到李女士3万元,承诺到期还款。但是还没等到王先生归还这笔钱,两人便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婚姻走向尽到。
2021年,王先生与李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因钱还未归还,李女士只好另案起诉王先生,要求王先生偿还欠款3万元。法庭上,面对李女士的控诉,王先生称钱是用于新房装修,借条是在李女士的威胁下被迫出具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3万元是李女士的个人财产,王先生称自己是被胁迫之后出具的借条,但是并无证据。而且,如果3万元真的是用于婚房装修的话,王先生出具借条显得不合情理。现在两人已经离婚,王先生应当偿还借款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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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以案普法:
究竟哪些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关系中,如遇到类似的状况怎么办?首先,约定好个人财产,并签定书面协议。其次,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借贷要有书面的借贷合同或借据,表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同时,要有交付的凭证如转账记录等,证明履行了出借责任,如遇到对方拒不返还的状况即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再婚夫妻关系紧张,其中许多是由子女问题引起的。因此,对这个问题,夫妻双方都要特别注意。要尽量做到平等对待,避免矛盾。
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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