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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出轨并生育孩子,在离婚协议书中隐瞒写无子女是否构成欺诈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分析,为您解读出轨导致离婚那些事。
何一与涂二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2016年6月13日,何一购买了一套房屋。2016年8月1日,涂二、何一取得房屋所有权。
2018年2月7日,双方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
现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亦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协商,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离婚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无子女,办理离婚登记时女方未怀孕。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三、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何一、涂二均在协议尾部手写“我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另查明,2017年11月,何一、涂二开始分居。期间,涂二出轨,并于2018年经妇幼保健院检查确认怀孕;涂二生育一女,涂二当庭确认系其婚内出轨生育,非何一之女。
何一、涂二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无子女,办理离婚登记时女方未怀孕”的内容,涂二无论是否知道自己已怀孕,但应知道自己已与何一之外的婚外之人有关系的事实,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会否怀孕应该是清楚的,仍在有“女方未怀孕”的内容的协议上签字,客观上对何一有重大事项的欺骗和隐瞒,而致何一在作出财产分割时的意愿表示不真实,涂二的行为对何一构成欺诈。因此,出轨后离婚的涂二,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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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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