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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找工作的时候从不踩雷,从入职到离开做到了好聚好散,不会和公司之间产生任何纠纷,那固然是最好的。但也有些人没有那么幸运,在工作过程中会因为劳动合同和公司之间产生劳动合同纠纷。今天我们一起来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劳动合同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这个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在实际执行中,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会很复杂,劳动者并没有在一年内申请仲裁。这个时候,劳动者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胜诉权,在申请仲裁后,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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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公司产生了劳动合同纠纷后,矛盾已经无可避免,这个时候应该抓紧时间搜集相关的证据,尽快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也不要放弃,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也能帮助自己和公司之间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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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民商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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