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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二手车买卖,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大多数人选择购买二手的渠道多半是从亲朋好友处购得。但亲朋好友之间的购车容易产生购车合同纠纷。今天我们要讲的购车合同纠纷就是在两个好友之间展开的。
文章事件:
李辉(两人均为化名)和孙晓刚是多年好友。2020年4月15日双方就李辉所有的小轿车出售事宜经过协商达成协议,随后两人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约定:李辉将该车以总价7700元出售给孙晓刚,而孙晓刚将购车款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给付李辉。出于对多年好友的信任,签订购车合同次日,李辉就配合孙晓刚办理了过户手续。李辉本以为,好友之间购车,是互利互惠的过程,不会出现什么变故。谁承想,两人会因这次的购车合同纠纷闹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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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孙晓刚在到达约定的付款时间被告一再推脱,迟迟不予支付车辆价款。李辉多次上门讨要却均被以借口搪塞,到最后孙晓刚甚至不在见李辉,还认为李辉“咄咄逼人”,不顾念一点情分。无可奈何的李辉,因两人的购车合同纠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观点:
李辉、孙晓刚两人签订的购车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签订后,李辉履行了交付车辆的义务,并完成了机动车过户登记,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成立。孙晓辉应履行给付购车款的义务。
在得到律师的专业回复后,李辉将孙晓刚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孙晓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辉给付购车款7700元。此次购车合同纠纷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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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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