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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究竟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夫妻,尤其是离婚夫妻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下面就结合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4年,广东深圳的李丽开了一家服装店,冯勇经常光顾店内购买衣服,一来二去,两人渐生情愫。冯勇精心策划之后,主动向李丽进行了告白。随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半年后登记结婚。
婚后,李丽照旧经营服装店生意,冯勇则另寻创业之路。俗话说,深圳是创业者的天堂,冯勇相信只要肯打拼,一定会创造一番成就。2018年初,冯勇经人介绍买下一批二手电脑,打算拆卸卖零件,却不想赔的血本无归。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冯勇为了填补资金漏洞,多次向朋友吴拓借款。2019年5月,冯勇与吴拓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其中载明:冯勇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至,共向吴拓借款304.6万元,还款日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生意受挫的同时,冯勇还迎来了情感危机。由于冯勇经常外出做生意,李丽总是独自一人在家,甚至生孩子时,冯勇都没能陪伴左右。心灰意冷的李丽于2019年提出了离婚,当年5月,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冯勇签订借款合同后,只向吴拓偿还了10万元借款本金,之后,便玩起了失踪。吴拓多次打电话索要借款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冯勇及李丽连带偿还借款本金304.6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冯勇与吴拓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清晰,形式完整,双方对其真实性亦予以认可。结合吴拓提交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认定冯勇与吴拓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冯勇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吴拓偿还借款。
那么,冯勇的前妻李丽是否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呢?
庭审中,李丽表示,她经营的服装店生意良好,并不需要冯勇一人出钱养家,反而是她在冯勇生意失败后承担了大部分家庭支出。冯勇以个人名义借款,她对此完全不知情,更不愿意共同还款。而且该借款行为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均被冯勇用于生意运作,与自己无关。
法院认为,冯勇借款金额巨大,已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冯勇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需,亦或者基于二人共同意思表示,则李丽需要共同还款。但是,冯勇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且欠条上亦无李丽的签字。
最终,法院认定李丽不对冯勇的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借贷纠纷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情况经常发生,一般来说,可以总结为以下五种情况:
(1)夫妻共同签字负债,共同偿还;
(2)夫妻日常债务,共同偿还:
(3)超常债务,个人偿还;
(4)赌博、吸毒等债务,个人偿还;
(5)虚构债务,个人偿还。
对于债务人的配偶来说,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不要随意签字,不然一旦感情破裂,婚姻关系解除,二人却还要因为债务“绑在一起”。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借钱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避免后期主张夫妻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时,却无法举证。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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