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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婚约彩礼问题,各地都有自己的习俗,在法律上,支付彩礼后未办理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如果双方按照习俗办理了典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却并未办理登记,此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婚约彩礼纠纷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更多律师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案例故事:
2018年6月,张丽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王军杰经过相亲后结识,相处一段时间后,都到了适婚年龄的二人便在家人的催促下按照当地习俗办理了结婚典礼,王军杰还依照当地婚约彩礼的习俗向张丽娜的家人支付了6万元的彩礼,但二人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因为结婚前二人相互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婚后矛盾很快爆发,二人常常因家庭琐事爆发争吵。2020年8月,再一次的争吵结束后,张丽娜一怒之下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并扬言要和王军杰离婚,从此便再也没有回过二人的小家。
那么王军杰的诉讼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这起婚约彩礼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2021年9月,张丽娜突然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原来是王军杰以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要求张丽娜返还当初支付的婚约彩礼。更多律师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律师认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方支付彩礼后,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却并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返还婚约彩礼却没有具体的规定。
在实践中,对于此种情况,法院一般会依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的数额、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当地风俗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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