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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何某是王某的学长,二人在一次篮球活动中相识。2020年1月10日,何某称花费5.5万元就可以给王某办理国家二级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王某信以为真,于2020年1月10日向何某转账5.5万元。王某担心何某骗他,于2020年1月10日提出与何某签订《委托合同》,约定何某应王某委托,于2020年2月21日前为王某办理国家二级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若未能办理则何某退还费用5.5万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2020年2月21日,何某未如期给王某办理国家二级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王某才发现何某确实存在欺骗行为,王某多次要求何某返还5.5万元,何某虽承诺还款但一直找各种理由搪塞。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起诉至法院。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说法
王某与何某签订《委托合同》,约定何某为王某办理国家二级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颁发授予运动员等级证书为体育相关政府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何某并无认证及颁发国家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资质,且相应运动员等级认证以运动员实际比赛成绩作为重要参照标准,并非给付金钱即可办得,双方签订的协议不符合运动员等级证书办理程序,并对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利于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因此,《委托合同》应为无效。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但双方在《委托合同》中对纠纷后果处分的条款应为有效,即何某未能在2020年2月21日为王某办理国家二级篮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承诺将5.5万元予以返还,且王某提供证据证明其向何某支付过5.5万元属实,故对王某的诉讼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某返还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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