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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某区的杨先生、赵女士,于2022年1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韦金凤律师担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和执行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20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咨询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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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链接: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中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在房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注意此处所说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转移占有,就是出卖人将房屋交到买受人手中,由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屋。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面积缩水是买房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签合同的时候,纸面上写的面积数值挺大,可实际得房率并不高。
那么如何确定房屋面积真的“缩水”了以及“缩水”多少呢?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
如果面积真的“缩水”了,怎么办?能不能以此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问题已明文规定:若误差率在3%以内,买房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当返还。若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韦金凤律师
中共党员,从事法律工作6年,现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2019年至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担任兼职调解员工作。
韦金凤律师一直秉承着“当事人事件无小事,勤勉尽职”的执业精神,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执业领域:
主要涉及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婚姻家事纠纷领域。执业至今,办理案件百余起。
法律服务:
韦金凤律师曾给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中国华电集团、北京京煤集团、自来水集团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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