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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7-29 14:04:2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0年,北京东城的张妍(化名)在丰台承租了一间商铺,并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之后该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房。为此,张妍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张妍成功拿回已支付的租金33万元。
张妍是北京东城人,在2020年6月她在某物业公司处承租了一间商铺,决定自己做生意,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根据协议,该房屋的使用年限为20年。张妍在协议签订当日就向物业公司支付了合作款33万元,该酒店承诺在年底前将房屋交付给张妍经营,若逾期交房,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到了2020年12月,物业公司迟迟不能如约交付房屋。张妍十分焦虑,担心会影响到店铺的顺利开业。为此,她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辞,让张妍既恼火又无奈。张妍的耐心一点点被消磨殆尽,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多方寻找下,张妍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经律所过研判,指派李旭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从张妍处得知,案涉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律师立即开始着手准备相关证据,并仔细研读了《合作经营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随后,冠领律师协助张妍搜集整理了银行交易流水等案件相关证据,并代理张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张妍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实为房屋租赁合同,因案涉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物业公司需向张妍返还已支付的33万元及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物业公司向张妍退还33万元,并向张妍赔偿一定资金损失。
至此,案件迎来圆满的结果。通过此案提醒大家,租赁房屋时应充分了解房屋的建设情况和房产状况。租赁后,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租房合同等凭证。一旦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承租人应立即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行动,以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损失。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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