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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9-09 10:20:5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广州一起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的辩护人。在本案中,律师调取关键证据并结合刑法谦抑性原则,强调刑事手段介入此类纠纷的不当性,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采纳其辩护意见,决定对嫌疑人牛某不批准逮捕。
2025年7月初,牛某因不满现有的拆迁方案,参加了同村村民组织的聚集活动。7月19日,牛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随后被羁押于广州市某区看守所。
案发后,牛某妻子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介入处理此案,吴微微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担任牛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次日,律师即赶往看守所会见牛某,核实其身体健康状况及参与聚集活动的原因、频率及具体行为细节。针对警方的指控核心,律师实地走访案涉村收集村民证言和聚集现场录像音频,巩固牛某参与程度有限的关键事实。随后,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并当面沟通案件定性问题。
律师在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刑法》第290条要求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损失”才能构罪。本案中,村民聚集系因拆迁权益纠纷引发,属民事诉求表达范畴。牛某虽参与聚集但未实施破坏行为,未导致公共活动停滞或财产损失,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此外,其非组织者或积极参加者,情节显著轻微,更适合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加以规制。
2025年8月下旬,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牛某不批准逮捕。牛某获释后,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医院进行身体复查。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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