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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广东深圳帮信罪案辩护人,助委托人取保候审成功

2025-07-23 15:41:2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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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深圳某区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案中,律师通过锁定“被诱骗无主观明知”“经传唤主动到案”双核心辩点,围绕取保条件与公安机关展开多轮专业沟通,最终成功减弱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主观故意的疑虑,依法批准取保候审。

2024年5月,刘某因求职在网上结识了辛某,向其提供了银行卡及手机,后经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传唤后主动到案。同年5月29日,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刑拘次日,刘某家属立即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王凯担任刘某的辩护人。律师接案当日便会见刘某核实了受骗细节,重点固定其“多次询问银行卡风险并获得虚假保证”的关键陈述。针对《刑法》第287条“明知”要件认定的争议,律师迅速调取微信求职聊天记录及银行卡冻结预警信息,形成反证主观无故意的证据链,同时指导家属补充刘某主动到案的车票等凭证,确认其经传唤后自行到案的自首情节。

律师指出,帮信罪构成需同时满足“主观明知+客观帮助+情节严重”三要件。本案中,刘某系反复确认风险后受骗提供帮助,微信记录显示其社会经验不足,不符合司法解释推定的“明知”标准。另外,刘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积极配合公安调查,依法构成自首。综合其初犯、认罪认罚、退赃意愿及家属担保条件,可认定符合《刑诉法》第67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实质要件。

律师整合上述证据及意见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经审查,最终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冠领律师担任广东深圳帮信罪案辩护人,助委托人取保候审成功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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