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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07-23 10:40:2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河北沧州某家具公司因镇行政机关未履行《房屋搬迁协议》约定的392万余元补偿款,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镇行政机关限期支付全部补偿款。
2023年8月,河北沧州某家具公司工厂被纳入征收范围。同年9月,家具公司与镇行政机关签订协议,约定腾空房屋后获得392万余元补偿款,但镇行政机关以“与村委会存在争议”为由长期未履约。为此,家具公司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赵国栋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系统梳理了《征收补偿方案》、《房屋搬迁协议》等关键证据,随后代理家具公司提起诉讼。庭审中,镇行政机关辩称因家具公司与村委会就公司的厂房产权存在民事争议,因此暂未支付补偿款。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家具公司与镇行政机关签订《房屋搬迁协议》后,已按照协议约定腾空房屋,依据上述约定,镇行政机关应及时向家具公司支付补偿款。针对镇行政机关提出的“民事纠纷未结算”抗辩,律师强调了行政协议的独立性,民事争议不构成阻却履行上述行政协议的事由。
2024年12月,法院经审理,判决责令镇行政机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家具公司支付补偿款392万余元。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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