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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江苏苏州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4-11 10:40:1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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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苏州的瑞鑫公司(化名)陷入与本地某机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先生的买卖合同纠纷。瑞鑫公司虽按约供货,却被拖欠货款。冠领(上海)律所律师接受其委托,收集整理送货单、增值税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有力阐述案件事实,成功维护瑞鑫公司权益。2024年11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刘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瑞鑫公司与苏州某机械公司于2023年5月开启材料买卖合作,初期交易正常。但自2023年7月起,某机械公司开始拖欠货款。瑞鑫公司为维护权益,委托冠领(上海)律所提起诉讼。刘玲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了送货单、增值税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且因某机械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是唯一股东,冠领律师在提起诉讼时,将两者都列为了被告。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瑞鑫公司与某机械公司之间以送货单、增值税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构建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瑞鑫公司已按约供货,被告某机械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货款和逾期付款利息。同时,被告刘先生作为某机械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年11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判决被告某机械公司支付欠付瑞鑫公司的货款及利息,刘先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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