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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成功代理安徽淮南未成年人盗窃案获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5-03-07 10:40:3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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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某县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辩护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提交了社会调查报告、赔偿谅解协议等关键证据,并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阐明委托人的悔罪表现及教育挽救必要性,最终说服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2023年12月,检察院依法对委托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2年8月,17岁的方某与他人结伙跨省盗窃,在某小区采取技术开锁方式窃取财物共计价值3.3万元,后被淮南市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案发后,方某母亲担心孩子面临刑事追责影响前途,于是紧急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随即指派律师江昊晨介入案件。律师接案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方某,在安抚其情绪的同时,指导方某认罪认罚。此外,律师通过走访其家庭、学校,形成一份详实的社会调查报告,证明方某无前科且悔罪态度诚恳。同时律师主动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提交赔偿凭证及被害人谅解书,并申请不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最终促成检察机关认可附条件不起诉方案。

律师指出,方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优先适用教育矫治。方某主动坦白,认罪认罚,且全额赔偿后获得被害人谅解,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2条附条件不起诉要件。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律师强调应适用“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司法原则,建议检察机关给予方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2023年12月,安徽省淮南市某县检察院正式对方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满后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PS: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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