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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的赵女士,于2021年12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萍担任分家析产、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一审程序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01月10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咨询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分家析产,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共有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成员财产份额的行为。广义的分家析产之诉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分家析产对应的案由及适用的法律均有不同。
一、同居关系家庭
在实践中,同居关系虽缺少婚姻的形式要件,但由于双方长时间的共同生活,有了共同的财产积累,甚至生育子女。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之时,一方为了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二、婚姻关系家庭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离婚时
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往往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任何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具体会根据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等原则判决。
3、离婚后
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可能存在财产纠纷,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因财产的分配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四是,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在这四种情形下,夫妻一方均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三、复合家庭
对于几代人共同生活的复合家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可能会形成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家庭关系解体时,共有人有权利提出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在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律师简介
张雪萍,女,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受过多年法学教育,理论基础较为深厚,擅长分析问题,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现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执业领域:
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侵权、合同、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
代理或参与的部分行政案件:
1、江苏南京某户征收补偿案;
2、江苏苏州某企业拆迁补偿案;
3、湖北黄冈某户强拆违法及国家赔偿案;
4、山东济南某户征收补偿案;
5、山西临汾某户拆迁补偿案;
6、安徽合肥某户拆迁补偿案;
7、安徽马鞍山某户违法强拆案。
代理或参与的部分民事案件:
1、韩某诉姚某合同纠纷案;
2、郭某诉郭某合同纠纷案;
3、朱某诉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4、吴某诉韩某继承纠纷案;
5、郭某诉郭某继承纠纷案;
6、刘某诉张某继承纠纷案;
7、李某诉李某分家析产案;
8、李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
9、车某诉某保险公司、钱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0、冯某诉冯某返还原物纠纷案。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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