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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没有驾照的丈夫擅自开妻子的车出去造成事故,谁来担责?车辆所有人妻子对此存在过错吗?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车辆所有人妻子为丈夫的行为负责吗?
案例分享
方云(本文均为化名)与张涛结婚三年,育有一子,现在孩子刚满三个月。这天方云在房内哄孩子睡觉,丈夫张涛却偷拿了她的备用车钥匙擅自开车出去。原来,张涛和方云当初一起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方云很顺利就通过考试拿到了机动车驾驶证,张涛却一直卡在科目四,为了尽快通过考试他偶尔会瞒着妻子偷偷把她的车开出去上路练习。
张涛开车出来后,因驾驶技术不熟练,在某路口意外与王江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因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张涛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逃离现场。经交警认定,张涛无证驾驶加逃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王江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依约向王江赔付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后,向张涛追偿,因为方云为事故车辆的所有人,保险公司便将张涛和方云一并诉至法院。
审理时,保险公司认为,方云未尽到车辆所有人的保管责任,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方云辩称张涛擅自将车开出时,自己正在哄娃入睡,对于张涛偷偷使用备用车钥匙开车上路造成事故毫不知情,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车辆负有妥善管理义务,若所有人、管理人随意弃置车辆和车钥匙,应认为其在保管车辆上存在过错。同样的情况下,倘若擅自驾驶人是其成员,则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更严格。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正值深夜,方云正在房内哄孩子入睡,法律不能苛求一个带孩子入睡的母亲在深夜时分第一时间发现丈夫使用家里的备用钥匙擅自驾驶她的车出行,况且车辆的使用钥匙还一直在方云身上。因为方云对丈夫张涛擅自驾驶车辆的事并不知情,在保管车辆上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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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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