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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中,父母应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什么呢,法院会怎样判断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更有利呢?
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0-2周岁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女方有下列情况的也可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8周岁之间,法院会考量父母双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与子女形成稳定的生活情况、父母的是否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同性抚养等。
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还会询问孩子本人的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也会在抚养权判决上考虑一些情况,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一方的父母与孩子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这些都会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也同样适用。
还有人会说,与子女形成稳定生活情况是不是可以通过将孩子“抢”走得以实现?北京法院是不支持离婚时“抢”孩子的行为,一经发现,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因此,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希望父母们可以从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孩子着想。如您有类似问题,可咨询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吕德祥
稿件类型:上海网站伪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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