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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事务所:好心借钱给朋友,半年后借条上竟只剩红指印,怎么办?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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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有困难,好心借钱帮忙周转,朋友主动要求打欠条,结果半年后竟发现借条上的字消失了,只剩两个红指印,这可怎么办呢?请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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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享

  王林(本文均为化名)与周奇是发小,两人从小一起玩耍,一起读书,感情很好。读高中时,王林因学习成绩不好,主动辍学南下打工,而周奇顺利考上了大学。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

  周奇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工作,某次高中同学聚会时,他与王林重逢,两人又重新联系起来。王林声称自己回乡创业,目前生意很是不错。然而,没过多久,王林又以公司遇到困难为由登门拜访,向周奇借款3万元。周奇十分信任他,当场给他转账,王林为表诚意,专门写了借条,载明王林向周奇借款3万元,一个月以后还钱。

  一个月后,借款到期,王林却没有还钱,周奇催促后也没在意,他心想两人都知根知底,倒也不必苦苦相逼。然而,过了半年,王林依然没有还款的打算,周奇拿出借条意欲再次催讨,他这时却发现借条上面的文字全部消失了,上面只剩王林摁下的红指印。

  周奇意识到王林当初用“消字笔”写的欠条,自己被坑了。后来,多次催讨无果,周奇诉至法院。审理时,周奇提供了双方关于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转款备注及银行转款记录等。法院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案涉借款事实,最终判决王林归还3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律师说法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借钱还钱的情况,对于借贷纠纷来说,借条是解决的关键。

  书写借条需规范,最好明确写清楚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全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日月、具体借款用途、利息,要求借款人本人签名或者摁手印。同时通过银行转款交付款项,并备注借款的基本信息。

  基于本案来讲,书写借条等债权凭证时最好用自己的纸笔,并及时拍照留存。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民商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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