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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因各地经济水平的发展不同,部分地区还存在着父母让未成年人结婚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20年,张晓雅初中辍学后,因在家无事可做,父母便做主将年仅15岁的张晓雅许配给了邻村20岁的赵磊,其后更是收取了赵磊父母15万元的彩礼。之后双方父母便在村里为二人办了简单的酒席,算是结婚了。
那么,在这起因彩礼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中,这笔彩礼究竟该不该返还呢。谁知赵磊与张晓雅婚后不到3个月,便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居,赵磊也将小雅送回了张家,但因彩礼财产分割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
律师认为:
在这起因彩礼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中,实践中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原则上按照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及同居时间的长短,依情况判定返还部分彩礼或者不返还。未办理婚姻登记或者未共同生活的的,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应当返还。
其次,如婚前给付男方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也应当返还。
而在本案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张晓雅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法律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男方支付的财物可能被判定为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婚约彩礼。与未成年人结婚,保持同居关系,即使向未成年及其父母交付财物,仍有违善良风俗和一般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男方交付财物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同时构成不法原因给付,因此这种彩礼财产分割中,男方可能无法收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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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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