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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男子利诱未成年少女开直播裸聊,法院认定其构成猥亵儿童罪,他强行辩解“碰都没碰她”,那到底为什么他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案例分享
小颜今年刚上初一,未满14周岁,她平时喜欢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自己的视频,因甜美可爱的长相收获了不少粉丝,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随着粉丝越来越多,小颜在部分粉丝的诱导和催促下建立了个人粉丝群。
粉丝群里有一个粉丝张某私下联系小颜,声称自己是小颜的忠实粉丝,他多次给小颜发红包,利诱其在视频聊天的过程中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甚至自己还在小颜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录制私藏。
被警察抓获后,张某声称自己并没有真实接触到小颜,还谎称自己不知道小颜的真实年龄,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查明,张某与小颜的聊天记录中小颜曾经明确告知张某她正在上初一,且张某看过许多小颜穿校服上学的视频、图片,这足以证明张某知道小颜的真实年龄。
最后,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律师说法
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此种犯罪形式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是目前各地都在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以追求性刺激为目的,引诱幼女裸聊,是一种典型的隔空猥亵行为。虽然在网络环境中,行为人并未直接与被害人进行身体接触,但“利诱未成年人裸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应当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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