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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6年,小李想要开一家饭店,于是和甲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6年11月到2021年的八月份,其中含有免租期45天。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7年的时候,小李向公司邮寄了一份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说因为公司没能提供相应手续,也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导致自己一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自己的商铺至今未能营业,因此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但是双方协商未果。为此,小李诉至法院。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公司提供相应材料帮助小刘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但是应当认定为帮助小刘办理营业执照是公司的一项随附义务。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而关于期限问题,也应当认定为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前应当认定为是合理时间,否则就会影响小李的合同目的实现。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小李多次要求甲公司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未果,已经超过起租日期五个月之久,因此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小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小李完全有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师提醒您,如果在房屋租赁用途是店铺的情况下, 出租房就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即便在合同当中未注明,也应当认定为其是出租房的随附义务。如果出租方违反随附义务,导致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方就享有法定解除权。其次,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纠纷,可以在合同中进行期限约定,如果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等具体事项合理确定时间。商铺出租合同纠纷?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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