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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房东在房屋出租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房屋合租合同纠纷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问题。
从房屋合租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构成来看,房东和租客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房屋只有房东能够出租,同样,也只有租客能够使用。至于使用房屋这一行为的外延是否能涵盖到其他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以合同法的原则来看,是不允许的。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故房屋使用人也是确定的,若不是合同当事人(租客)或者征得房东同意,其他人确实不能居住在出租的房屋内。
在房屋合租合同纠纷中还有一个问题,在没有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租客的亲属能否居住?一般而言,租客的近亲属前来居住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要不超过适当的人数,不会被认为是群租。
在房屋合租合同纠纷中,二房东一直饱受争议。二房东大多是没有获得房东授权的,从法律上说二房东将房屋租给租客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这种行为给房屋租赁市场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防止出现二房东引发的房屋合租合同纠纷,在房屋租赁前,房东方应先通过一定的方式,比如搜索应租人的电话号码,了解应租人的相关情况,看其是否以同一号码发布出租信息。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特别注明关于转租的事项,收取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并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的一段时间内,在网络上搜索本小区的房屋出租信息,看看自己的房屋是否被人拿来出租。在发现自己的房屋被二房东无效出租后,应及时制止二房东的转租行为,在相关部门(物业、社区、派出所)的主持下,妥善解决问题。若无法协调,则可起诉至法院请求最终解决。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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