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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最近有一款笔记软件取消买断制实行订阅制,引起了热议,一些老用户拒绝这样的改变,那么对于这类合同问题,又该如何认定呢?
看到这个消息也想到自己闲置的几个软件,知识付费我们是赞同的,这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应软件付费,我们也赞同,这是对于开发人员和专利人员的尊重;但是对违背契约精神的平台方,我们不赞同。
在这件事情中,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软件方为什么引起了众怒?具体合同问题是怎样的呢?
原本的买断制被取消,改成订阅制,如果符合市场需求没有问题。可问题关键点在于,它损害了原本老用户的合法权利,老用户之前享受的权利也将在限期内取消。
要知道,在使用者为其付费达成协议的那一刻,协议已经生效,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实则为软件的永久使用权限,现在软件方的改版如果未经与使用者协商,将会构成违约,也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在这个案件当中,很明显,竞争对手也因为这一举动收益不少,软件方不知道是不是给自己埋了雷。
当然了,并非协议订立后不能更改,合同成立后,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解决。
虽然已经致歉,但不过是将购买者原有的权利还回去而已。不管如何,在市场当中,诚信才能行稳致远,还是需要避免出现此类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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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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