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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儿子一家三口在婆婆名下房产居住,儿子去世后,婆婆将丧偶儿媳和孙女拒之门外,遇到这种情况,法院怎么看?请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案例
王海(本文均为化名)与张宁是青梅竹马,两人大学毕业后结婚,育有一女。结婚以来,他们一家三口一直在王海妈妈胡丽名下的一处房屋居住。张宁与王海互相尊重理解,婚姻家庭幸福美满。但是,天不遂人愿,几年后,王海因病去世。
王海去世后,胡丽搬过来与儿媳孙女一同居住。因性格不同,张宁与婆婆胡丽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为了解决家庭矛盾,她们在当地居委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1、胡丽回到原来的家中居住 2、张宁母女在当前房屋居住,如果之后张宁改嫁,该房屋归孙女所有,张宁没有经济支助婆婆胡丽的义务,但有赡养义务。
但是,之后张宁未改嫁,婆婆胡丽却违反调解协议,阻拦张宁母女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多次协商不成,张宁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胡丽不得阻拦她们母女在涉案房屋中居住。
律师说法
本案中,张宁母女与婆婆胡丽在居委会的调解下,就张宁母女居住问题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胡丽违反协议约定,阻拦张宁母女在涉案房屋中居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最终,法院认定张宁母女享有在涉案房屋中居住的权利,判令胡丽不得继续阻拦张宁母女在涉案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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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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