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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0:50:0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的深圳,冬日的暖阳照在售楼处的阳台上。70岁的戴芳言老人仔细翻阅着中介提供的宣传册,晨光园片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图显得格外诱人。经中介介绍,她与业主汪连海签订了《回迁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以122.4万元购得晨光园片区90平方米回迁房指标。当天,戴芳言通过银行转账付清全款,并在中介安排下与开发商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戴芳言计算着:项目成功后可获得一套新房,还有每月1710元的过渡安置费。她在协议上签字时,仿佛看到了未来新家的模样。然而,这份期待在随后的四年里逐渐蒙上阴影。
随着时间的推移,戴芳言开始感到不安。她多次向中介和开发商询问项目进展,得到的回复总是“在审批中”。2024年6月,她向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官方答复让她心惊:晨光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尚未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更谈不上实施主体确认。
更让戴芳言焦虑的是,她发现开发商公司及其控股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项目实际陷入停滞。而原业主汪连海仍在使用着本该拆迁的房屋,自己支付的百万元购房款似乎悬在了半空。2024年7月,戴芳言在子女陪同下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陈德浩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敏锐地发现了案件的关键点:这不是普通的违约纠纷,而是典型的情势变更情形。冠领律师首先调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确认了项目停滞的官方信息;接着查询了企业信用系统,证实了开发商的失信状况;最后检索了相关司法判例,为案件寻找法律支撑。随后,冠领律师代理戴芳言提起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将原业主汪连海以及开发商公司告上法庭。

在庭审中,被告方声称项目延迟属于商业风险。冠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系列证据: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证明项目停滞,到开发商失信记录证明其履约能力丧失,再到房屋未拆除的事实证明合同基础已发生根本变化。律师特别强调,老人购买的是“回迁房指标”,其价值完全依附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现在项目无限期停滞,合同订立时的基础条件已不复存在。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指出,项目长期停滞且前景不明,开发商已无履约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对原告明显不公。2025年11月25日,法院判决解除戴芳言与开发商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解除与原业主汪连海签订的《回迁房屋指标转让协议》,责令汪连海于判决生效7日向戴芳言返还购房款122.4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按LPR标准立案之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
这种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考虑公平原则的计算方式,体现了司法的精细平衡。法律从不保证投资获利,但始终守护公平底线。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当商业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时,法律的情势变更原则将成为保障公平的“安全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片区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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