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5-10-11 11:26:4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北京丰台一处翻新后的院落前,季常春对着堵在门口的人群高声质问:“我租下这院子,单改造就花了上千万,才用三年你就要收回,这合理吗?”人群领头的房东贾梁立刻反驳:“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到期你不按新价交租,我不续租,有啥问题?”
季常春气得发笑。2021年他租赁该院落时,贾梁曾坦言,这处上千平方米的院落因安全隐患被查封多年,一直空置,有能力且愿意接手的人很少,所以只要没特殊变动就能长期租,只有遇到拆迁时,承租方才需要配合。
为表诚意,贾梁主动设计了“主合同+补充协议”的双重保障合同形式:租赁合同采用一年一签,通过年度签约及时明确当期租赁权利义务,确保条款与实际履行需求同步,实现“效力新”的动态保障;同时附带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拆迁前院落由承租方持续使用,租金按日结算且绝不涨价,若遇政府征收,承租方再无条件撤离,为长期租赁关系筑牢“效力久”的稳定根基,彻底打消季常春对租期及成本的顾虑。
因为这份承诺,季常春未提装修免租期,直接按约定起租并先后投入1300余万元进行改造。可没想到,院落仅用三年,贾梁就突然提出涨租。季常春明确拒绝后,按原租金标准提前一个月支付了2024至2025年度租金,但却被贾梁退回。现在,贾梁为“维权”,竟纠集人员堵门。
为保障院内商户能正常运转,季常春果断选择报警,警方随后驱散了现场人群,但双方的核心矛盾仍没解决。不久后,他收到法院传票,贾梁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他腾退院落,并赔偿违约金及院落占有使用费。
为保住辛苦改造的院落、维护自身权益,季常春找到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李海明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认为:补充协议才是合同的核心,贾梁强调“一年一签”的主合同,却刻意忽略补充协议,明显是断章取义;而且季常春提前一个月按原标准付租,并未违约。
随后,冠领律师有条理地搭建证据链,并在2025年3月开庭时与季常春一同到庭应诉。庭审中,贾梁的代理人提出主张:主合同已到期,补充协议不构成长期约束;“拆迁前持续使用”条款违反《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应属无效;此外,季常春未提前提交书面续租申请、拒绝支付涨租后的租金,已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金和院落占有使用费。
针对这些主张,冠领律师当庭逐一反驳:其一,双方连续三年签内容一致的补充协议,足以证明“直至拆迁”才是真实租赁意图。所谓“一年一签”,只是细化租金支付方式,并非对租赁期限终止的约定。
其二,案涉院落面积大、改造需大额投入,短期“一年一签”不符合这类院落的租赁惯例,季常春正是因为补充协议里“拆迁前可使用”的约定,才愿意投钱改造,这更符合常理。
其三,即便“永久使用”有争议,也仅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目前双方只履行了三年,且没涉及拆迁,远没到法定租赁期限上限,贾梁以此主张合同到期,没有法律依据。
其四,贾梁主张涨租却未提供书面协议,无法证明双方达成合意;季常春按原标准支付租金被退回,不存在拒付行为。季常春占有院落是合法的,贾梁主张的“院落占有使用费”没有事实基础,季常春也不构成违约。
2025年8月,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贾梁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贾梁承担。
拿到判决书那天,季常春站在院落门口,看着商户们忙着装卸货物的场景,长长舒了口气。冠领律师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后续履行合同,记得留存好租金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有问题随时联系。”季常春点头转身,阳光洒在他当年重新铺设的水泥地上,映出的不仅是如今正常运转的院落的景象,更是法律对诚信与契约精神的坚定守护。(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