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有些手上有闲钱的人或者组织希望通过放贷的形式赚取利差,但这种行为其实是违法的,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借贷纠纷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专业借贷纠纷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7年,刘海向陈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月利2%。借款到期后,刘海无力偿还,于是再次向陈某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上一次的借款。
2019年,刘海没有偿还借款,于是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本金及利息。
刘海辩称:陈某为职业放贷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且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其无力偿还。
法院调查后发现,在近两年的时间内,以陈某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共计12起,被告均为不特定他人,陈某的出借行为具有经常性、反复性、营业性等特点,因此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该借款合同应为无效。那么,在这起借贷纠纷当中,应如何认定陈某是否属于职业贷款人呢?合同无效后,利息又该如何支付呢?
因此判决刘海返还借款本金,同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律师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包括发放贷款在内的一些列金融业务活动,系国家特许经营,未经有关机关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从事此类业务,否则订立的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所涉款项只能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借贷纠纷领域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