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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部分中老年人因不熟悉手机转账,因此往往会委托年轻亲友代为处理电子金钱往来,但是这种做法不注意,也会产生借贷纠纷。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借贷纠纷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专业借贷纠纷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6年,老张向工友陈海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两年,利息按照年12%计算。因老张不懂手机操作,于是由侄子小张代为收款及按月偿还利息。
2017年,老张因意外事故去世,留有欠款未还。于是陈海将侄子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及利息。
那么,在这起借贷纠纷当中,小张的收款和偿还利息行为是否意味着在他与陈海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呢?陈海主张:他将借款手机转账给小张时,双方的借贷合同就已生效,小张也按月支付了利息,现借款到期,小张应返还本金及利息。
借贷纠纷律师认为:根据小张和叔叔老张之间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可知,小张是接受了老张的指示收取借款偿还利息的。小张和陈海之间并没有形成借款的合意,且小张也并非借款的实际使用人,因此小张并非案涉纠纷的债务人,不承担还款义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海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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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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