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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纠纷众多,大多数都是关于财产分割。今天的案例就事关财产,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分享
董女士与邵先生是二婚。他们是相亲认识的,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轰轰烈烈,不咸不淡地相处了几个月,发现双方相处还行,条件匹配,也没有大的矛盾,便扯证了。人到中年,不就是为了找个合适的人搭伙过日子吗?
因为之前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两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很注意分寸,夫妻俩相敬如宾,却也少了份爱人之间的亲昵。结婚第二年,董女士怀孕后顺利生下一子。因为两人在之前的婚姻中都没有孩子,这个孩子的到来让他们分外惊喜。
都说孩子是家庭的粘合剂,果不其然,董女士与邵先生夫妻两个的小家因为孩子变得热闹起来,两个人也在相处中变得亲密。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几年后,邵先生在一次体检中查出癌症,没多久他的病情急转直下,状态极差,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尽管董女士在这期间一直悉心照顾,邵先生还是在病魔的折磨下撒手人寰。然而,还未等董女士从丧偶的悲痛中恢复过来,她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因财产纠纷,邵先生的父母与她撕破脸,闹上法庭。
邵先生曾在生前留下一封遗嘱,其中表示,他将北京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河北石家庄某房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也就是说,他名下房产全部归于父亲。
董女士没有想到,丈夫特意写下遗嘱交代自己名下房产全部交与父亲,却丝毫没有提及妻儿,完全没有为他们孤儿寡母着想。因无法接受丈夫的遗嘱决定,董女士不得不与婆家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时,发现该案所涉两套房产是不同的财产性质。北京某房是邵先生在婚前购买,但结婚五年里贷款是两人共同偿还。而另一套位于河北石家庄的房子是邵先生与董女士婚后共同购买。
如果按遗嘱内容分配财产,对董女士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幸而法院并未按遗嘱分配遗产。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如下:
北京某房由邵先生父亲继承,继承后邵先生父亲享有该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但房子尚欠贷款本息也需由邵先生父亲承担,并且邵先生父亲要向董女士补偿属于她的个人财产部分,即结婚五年后董女士为该房还贷的款项及利息等。
而河北石家庄某房邵先生与董女士各占有二分之一份额。也就是说,房子的二分之一属于邵先生的遗产,最终法院判定,由两人的儿子来继承这部分。对于该房尚未还清的欠贷债务,属于董女士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另外二分之一属于邵先生遗留的债务,由他们的儿子承担,因为董女士是儿子的监护人,则属于儿子的这部分债务目前也由董女士承担。
律师说法
本案例中,法院判决没有遵循“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有些人不解,实际这非常公平。
首先,尽管北京的房子是邵先生婚前所买,但他与董女士结婚后,两人共同偿还房贷。如果邵先生把该房所有的产权份额留给父亲,那邵先生的父亲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对董女士进行补偿。
其次,根据“必留份”制度,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形式,剥夺特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的权利;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没有给特定的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遗产,那么相应部分的处分无效。
河北石家庄的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邵先生在遗嘱里将自己的一半全都给了父亲,但由于他去世时儿子年幼,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按照“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遗产”的规定,邵先生指定归属父亲的那部分应当由儿子继承。
一份遗书,将复杂的人性体现的淋漓尽致。也许,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同床异梦。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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