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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09:50:1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9月的一个清晨,上海的天空阴云密布,空气中弥漫着闷热与潮湿,细雨绵绵不断。陈旭撑着伞,雨水沿着伞沿滴落,不一会儿便打湿了他的裤脚和皮鞋。前方,电子科技公司的大楼已近在咫尺,陈旭神加快了步伐,却不料在公司门口踩进一个水坑,冰凉的雨水瞬间浸透了他的袜子。他皱了皱眉,低头瞥了一眼手表还好,时间刚好,没有迟到。
电梯里,他对着反光的金属门整理了一下被雨水打湿的衬衫领口,又用手拨了拨略显凌乱的头发。七年了,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早晨,风雨无阻地来到公司,然后一头扎进电路图和代码的世界里。
推开办公室的门,空调的冷风迎面吹来,让他打了个寒颤。刚坐下,人事部的李主管就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陈旭抬头,习惯性地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却看到对方神色有些不自然。
“陈工,公司有些调整,需要与你沟通一下。”办公室内,李主管将文件放在他面前,那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陈旭瞬间愣住,手指无意识地翻动着文件。他抬起头望向李主管,对方却有意避开了他的视线。
“为什么?”他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干涩。“组织架构优化,你的岗位不再需要了。”李主管机械地重复着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今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陈旭的目光定格在“业务调整”四个字上,墨迹在纸面上晕开细小的毛边,仿佛映照出他此刻混乱的思绪。窗外的雨突然加剧,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与雨声交织在一起,显得格外急促。
而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公司不仅没有提前通知,甚至连最基本的赔偿金都不愿意支付。按照劳动法,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可人事部门的态度异常强硬:“公司已经决定了,没有商量的余地。”
陈旭翻出工资单,发现公司还拖欠了他去年的十四薪,以及过去半年的加班费。他曾经为了赶项目进度,连续加班三个月,甚至好几次熬到凌晨。当时公司承诺会补发加班费,可如今,这些承诺似乎都被一笔勾销了。他找到李主管沟通,可对方只是敷衍地表示:“这是上面的决定,我也没办法。”陈旭意识到,公司根本没打算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更没打算支付他应得的补偿。他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再沉默。2025年2月,他走进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蔚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仔细倾听了陈旭的陈述,启动了案件分析程序。律师查看了陈旭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等材料,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审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现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协商变更合同。同时,律师通过对工资结构的分析,确认十三薪及十四薪属于固定薪酬范畴,公司拒付缺乏法律依据。
基于此,律师针对加班工资争议,指导陈旭补充提交了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间接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针对年休假问题,结合陈旭的工作年限,计算出了应休未休的天数及相应的工资标准。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陈旭向仲裁机构提起了仲裁申请。
律师认为案件的解决不仅限于结案,更在于实质性地化解矛盾。为此,在仲裁立案之前,律师先行向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指出其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并释放调解意愿,为后续仲裁调解预留充分空间。
仲裁进入调解环节。公司方态度强硬,坚称解除合同系“企业自主管理权”,且否认十三及十四薪的合法性。律师从容应对,采取阶梯式举证策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合同,需举证证明调整的合理性及与岗位撤销的关联性。公司在与陈旭解除劳动合同时,既未提前30天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规定。随后,律师提交了陈旭考勤系统记录,证明陈旭2024年1月至9月休息日加班事实,并核算出应支付的6000元加班工资。此外,结合陈旭9年的工龄,律师详细解释了2天年休假工资的法定计算方法。
面对严密的证据体系,公司方态度逐渐软化。律师敏锐捕捉到调解契机,适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在坚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底线的基础上,对十三及十四薪部分作出适当让步,将争议焦点聚焦于“一次性了结纠纷”。
2025年3月,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确认陈旭与科技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9月14日终结;科技公司于2025年4月前一次性向陈旭支付经济补偿金15.5万元。
拿到调解书的陈旭感慨:“原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冠领律师用一个月就解决了问题。”而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平衡法理刚性与调解柔性”。这起劳动争议的高效化解,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智慧。(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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