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专业团队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7171-888

冠领律师事务所:因租赁合同产生重大误解,可以起诉撤销合同吗?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0年12月,王某经熟人推荐,得知某镇有一个可以存放铁矿石的场地,因当时还未发矿,王某只是了解煤场的大致情况。2021年4月中旬,因为矿山即将开始招标,所以王某再次到马某煤场了解租赁情况,并希望能够租下煤场前后全部场地。租赁合同。

1638171703606744.png

  2021年4月21日,马某主动联系王某商量租赁事宜,双方于当晚口头约定,王某以每月2000元钱的价格租赁马某的煤场,租期一年(但未约定起租日期),订金2000元当晚付清,剩余的22000元于5月5日前付清。租赁合同。当晚9时35分,王某通过微信当面向马某转账2000元。5月7日,马某催促王某尽快付清余款,因为矿山一直没有确定招标时间,王某根据以往经验与马某口头约定于5月15日起租,并于5月7日当天再次向马某微信转账10000元,剩余的12000元月底付清。

  6月1日,王某与矿上的负责人到马某处查看场地时,马某说前面部分场地归马某使用,王某只享有后面一小部分的场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王某表示从一开始与马某协商的就是前后全部场地,仅后面的场地不够存放矿石,如果马某只能提供后面场地,则王某不再租赁,并要求马某退还王某已支付的12000元,马某拒绝。租赁合同。6月3日,王某再次通过微信联系马某要求退还12000元,马某再次拒绝。随后,马某将王某的微信拉黑。王某认为,双方关于场地的使用范围,在之前的协商中未明确约定,造成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事实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于是,王某将马某诉至法院。

  马某辩称,不同意退还租赁费。王某给我交了12000元,自愿租赁我的场地,当时约定一个月租金2000元,双方是口头约定。当时说的是一个场地,聊天记录里并没有说两个院子都要租,王某以两个场地为由不再租赁,跟我没有关系,损失王某应该自己承担。我的院子2021年11月1日起已经租给了别人,对方于2021年7月份已经交了6000元的定金。租赁合同。

  律师观点,自然人之间口头达成的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认可,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法院认为,王某在2021年4月21日、5月7日先后支付部分租赁费共计12000元后,在6月份告知马某不再租赁,双方未就退还租赁费达成一致意见,后马某7月份已将案涉场地出租他人,双方已以行为表明均不再履行合同,结合本案具体情况,酌定马某退还王某租赁费8000元为宜。王某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马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王某租赁款8000元;二、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人:刘力珮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上一篇:冠领律师事务所:签订买卖合同后一方拖欠货款,该如何追回?

下一篇:房产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能取得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