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5-03-27 10:29: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5年年初,湖南娄底的赵女士拖着受伤的身体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希望冠领律师能帮身陷纠纷的自己依法维权。
赵女士是一家公司的交通劝导员,在她入职的第三个月便在执勤中意外受伤。经诊断,她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在向公司主张权利时,赵女士因法律意识淡薄陷入了公司的法律圈套中。
赵女士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以意外险为总公司购买为由,哄骗赵女士与总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工伤。因总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当地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低于广州,这一操作直接导致赵女士的工伤赔偿金额大打折扣。让赵女士更为绝望的是,若按总公司所在地处理纠纷,她需要频繁往返,不菲的路费和烦琐的程序会让维权之路无比艰难。
走投无路之际,她读到了冠领律所的相关胜诉文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咨询。冠领律师经斟酌考量指派在劳动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律师梁爱华代理本案。
通过赵女士描述的遭遇,冠领律师指出: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实质是恶意降低赔偿标准。为此,冠领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指导赵女士与公司沟通固定证据,确认广州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联关系。
随后,为降低维权成本,冠领律师提出一项关键策略:将广州分公司与清远总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这不仅避免跨城奔波,更可主张按广州社平工资计算赔偿。”梁律师解释道。
仲裁庭上,冠领律师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完整地证明赵女士的实际工作地为广州。依据赵女士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冠领律师指出公司存在诱导赵女士重签合同从而规避法定义务的恶意行为。面对全面的证据链,对方公司态度逐渐缓和,主动提出调解。
调解阶段,冠领律师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精准计算出赵女士理应获得的补助金,并将补助金类型、法律依据、金额清晰地展示于表格中。
谈判阶段,对方以赵女士与清远总公司签订合同为软肋压低金额,冠领律师从赵女士急需治疗用钱出发提出折中方案,最终企业同意支付12.1万元。
为避免后续支付出现差池,冠领律师要求在调解书中附加6000元违约金条款,且广州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此彻底堵死企业的推诿空间。
“才用了9天就帮我解决了麻烦,谢谢律师的付出!”拿到调解书后,赵女士在微信中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并专程前往冠领广州分所赠送了锦旗。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