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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1:32:4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3年的秋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原告席位上,站在冠领律师旁边的,竟然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男孩所求,是90万元的抚养费。
男孩叫做小宇(化名),他的父母在2015年离婚,他跟随妈妈刘淑(化名)生活。离婚后,爸爸张子鸣(化名)本应按照《离婚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但他却一笔都没有付过。
刘淑一个人抚养小宇本来就不容易,张子鸣还不给钱。刘淑只能找他闹,大吵了几次架,张子鸣都找借口:“这不是最近困难嘛。”
刘淑最了解前夫的性格,根本不听他瞎扯:“别说有的没的,钱什么时候给?小宇还等着钱交学费呢!”
张子鸣只好承诺一次性支付90万元抚养费,想先把刘淑劝回去。刘淑不吃这一套,要求他签订并公证《离婚财产协议》。张子鸣照做了,但就是不给钱。刘淑没了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法律。她带着小宇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刘淑第一次见到冠领律师时,声音有些颤抖:“我们母子的生活已经陷入困境,我需要这笔钱来保障小宇的成长。”
看着眼前这位坚强的母亲,冠领律师心中涌起一股责任感。“放心,我们会尽全力帮您和孩子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了调查。他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抚养费纠纷,背后还涉及到房产过户、假离婚等复杂情况。张子鸣声称,《离婚财产协议》是被迫签署的,因为刘淑威胁不给他过户房子,才签了协议并作了公证。
律师询问刘淑过户的情况,她沉默了一会儿,叹气解释,她是用离婚时分割的房子来换取张子鸣给儿子抚养费。
冠领律师安慰她,如果《离婚财产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合法有效,让刘淑无须担心。
为了获取更多证据,冠领律师调取了当年的公证记录、房产过户文件以及双方的通信记录。经过仔细分析,律师发现张子鸣的说法站不住脚所有文件都是在他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不存在任何胁迫或欺诈行为。
证据确凿,冠领律师代理小宇起诉张子鸣,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2023年10月7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张子鸣试图证明《离婚财产协议》无效。然而,冠领律师早已做好了充分准备。
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本案中,张子鸣与刘淑自愿签订了《离婚财产协议》,并在北京市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这份协议明确约定张子鸣先生需支付90万元抚养费,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张子鸣不甘示弱,继续提出质疑:“当时签协议是因为刘淑她不配合过户房子,我是被迫签字的!”
冠领律师早有准备,回应道:“根据调查,您在签署协议时,不仅亲自到场,还履行了所有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是,协议所涉及的房产已经顺利过户至您的名下,说明您对此并无异议。‘被迫签字’?好像是无稽之谈呢。”
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主张,判决张子鸣需支付小宇抚养费90万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完毕。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刘淑抱着儿子,哽咽着和律师道谢。律师微笑着对她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为孩子付出了那么多,我们也希望从法律上帮你争取到应该拿的抚养费。”
有了这笔钱,刘淑母子的生活有了质一样的飞跃。小宇有条件去上课外班,人也变得活泼开朗。希望他们未来的生活幸福美满,也希望小宇能茁壮成长。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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