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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一致假意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在目的达成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的行为。常见的有为了规避当地限购政策买房的,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的,更有为了逃避夫妻债务的,假离婚逐渐变成了一种获利的方式。很多人认为,只要先办离婚手续,目的实现之后再复婚就行了。实际上,假离婚存在巨大的感情风险和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河北省石家庄市的陈先生博士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国有上市公司,任职高管,收入不菲。通过相亲,陈先生认识了同样是博士的孙女士。二人自由恋爱一年后领证结婚,婚后二人生下一子。由于夫妻双方都属“高知”,孩子自小耳濡目染,非常聪明懂事。
孩子升初中时,夫妻二人决定送孩子去美国上学。但是,孩子毕竟还小,让他一个人去美国,夫妻俩不放心。最终经过权衡,孙女士决定暂时辞去工作,做全职太太去美国陪读。
当陈先生向就职公司提出要用自己的护照办理签证时,公司表示,陈先生是国企高管,岗位又涉及公司机密,属于保密人员,根据规定本人及其家属是不允许去国外的。这下让陈先生犯了难,妻子已经离职了,自己再离职就断了家里的收入,换工作又无法保证待遇水平不降低。权衡之下,夫妻俩决定假离婚,孙女士带儿子过去后,想办法取得美国绿卡,这样一举两得。
最终,二人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时,孙女士认为二人只是暂时假离婚,协议是走个程序装装样子而已,就没有要财产。到美国后,她与一位美国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取得了美国绿卡,一直陪伴儿子到高中毕业才回国。
等孙女士找陈先生复婚时,却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出国与美国人假结婚期间,陈先生也没闲着,竟然偷偷摸摸与他人结婚,甚至有了孩子。孙女士有苦说不出,自己给儿子当了四年保姆不说,丈夫还背叛了自己。绝望的孙女士愤而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四年过去了,孙女士的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呢?
律师说法
首先要提醒大家,法律可不管离婚真假,只要双方登记离婚,那么夫妻关系就解除了。无论是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走司法诉讼程序离婚的,一旦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成功,或者法院出具调解书、判决书,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此时,如果夫妻以假离婚为由申请撤销离婚登记,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而夫妻在假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却始终有效。如果后续夫妻一方试图撤销该协议,其诉求也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毕竟该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除非能证明在签订时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其他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否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保护离婚协议的效力。
本案中,陈先生和孙女士利用法律,假离婚送子求学,结果弄假成真,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而根据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协议。孙女士为了陪读,离婚四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孙女士的诉求。
实践中,发生过多起因假离婚引发的案件,最终都被法院确认了离婚关系。所以说,假离婚风险很大。借此提醒大家,想通过假离婚达到自己目的的做法极不可取,最后很可能得不偿失。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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