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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事务所:在租赁合同中,一方不支付房租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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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房屋装修的成本,应该由谁来负责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这起库房租赁合同纠纷范本案件,一起了解一下库房租赁合同纠纷范本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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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王某与张某签订库房租赁合同,王某租赁张某名下一处库房用于经营,2014年,因经营不善,王某欠下原料款、工人工资等,在未通知张某的情况下实然停止营业,并撒离租赁房屋,遗留下大量的设备、桌椅未清理,也未继续交纳租金。因无法联系上王某商讨合同解除事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王某将房屋清理恢复原状后交还张某。而王某却表示,除非张某对其物品和装修等予以赔偿,否则不同意解除合同。

  那么,在这起库房租赁合同纠纷范本案件中,张某解除合同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这起库房租赁合同纠纷范本案件中,王某自行搬离房屋且不再继续支付租金,系己经以行为方式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属严重违约,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支持。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凭合同,王某清理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张某。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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