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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纠纷律师提醒大家,假离婚风险大,切莫追悔莫及。
李女士与丈夫郑某婚后育有一女,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2016年,夫妻二人打算再购买一套房屋,但因当地限购政策,且二人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屋,没有购房资质,所以两个人便协商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获取购房资质,房子交易完成后再复婚。于是,二人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书》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丈夫郑某抚养,双方名下的存款以及两套房屋均归郑某所有。谁料,新房买完,郑某却拒绝复婚。李女士无奈,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内容无效。
庭审中,郑某坚称,双方因感情不和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院认为,李女士称与郑某系为了购房而假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要求确认该协议书无效,就此李女士负有举证责任,庭审中李女士并未提交直接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其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假离婚却成真,造成的后果却让人追悔莫及。
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后达成的,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例外是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但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离婚律师提醒,要证明签订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这种举证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而一旦举证不力,原告将面临败诉风险。离婚律师建议,慎重对待婚姻,莫要因小财选择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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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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