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民事借贷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债务人民事借贷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面对债务人民事借贷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民事借贷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法律规定一年时间的起算点应当同时满足“债权人知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事实”以及“知道该转让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两个条件,即便债权人知道财产已经转让,但不知道系无偿转让或者不合理低价转让,也不视为知道。而最长5年的起算以债务人转让行为发生之时起算,不以债权人是否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为要件。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民事借贷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