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些家庭没有孩子,生了多个孩子的兄弟姐妹就会将自己的孩子过继给没有孩子的亲戚,这样既减轻了自家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也能让无子的家庭有所寄托。亲戚间的过继子女和普通收养不同,前者一般父母尚在,后者通常被收养人在收养前生活在福利院,相比之下,过继子女更容易在继承遗产时产生法律纠纷,两边都是父母,到底该继承谁的呢?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林海和林洋是一对兄弟,早些年,由于伯父家里迟迟没有孩子,于是林家兄弟的父亲决定将弟弟林洋过继给伯父一家。伯父伯母十分开心,对林洋视如己出,将他抚养成人。
虽然林洋大部分时间都和伯父伯母生活在一起,但他也记得自己亲生父母,多年来一直和生父生母及哥哥来往甚密。长大后他也常常带着礼物去陪伴亲生父母,在老人生病期间也常伴身旁,给他们买药,陪他们看病。父母去世时,林洋也以子女的身份对生父母尽到了生养死葬的赡养义务。
然而,哥哥在亲生父母去世后,瞒着弟弟独自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产,理由是弟弟已经过继给了伯父,是伯父家的孩子,不应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弟弟林洋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遂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林海认为,从弟弟林洋被过继给伯父一家起,弟弟就和亲生父母消除了亲子关系,弟弟身为伯父的孩子,有权继承伯父伯母的遗产,无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林海早已把自己当成了家里的独生子,弟弟即使是父母亲生的,过继后也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我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林洋被过继后,他和伯父伯母属于亲子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同时,林洋和亲生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一点。多年来林洋尽心尽力维持着两边父母的关系,在继父母身边生活多年,但依然没有忘记赡养亲生父母,更是在他们的晚年时尽孝,这种行为应当获得法律的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林洋对亲生父母也尽了赡养义务,在亲生父母生病需要照顾时常伴身侧,多年来一直和亲生父母保持着情感沟通,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他有权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在当今社会,已经很少有家庭会将孩子过继给亲戚朋友。孩子和父母之间存在最密的血缘关系,即使将孩子过继给他人,孝顺的孩子依然会记得感恩。虽然法律认可收养关系,并将其视为合法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但也会让懂得感恩、不吝付出的人获得应得的权益。过继并不一定会切断亲情,法律也有温度。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C
审核人:张冠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