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无论是在城市中还是农村地区,我们都能发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他们有的是没有经过合法的规划审批程序,有的是超过了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论是哪种情况,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那就是“违建”。这些违建不仅破坏了城市的形象,还非法占用了土地资源,那么国家对此又有哪些政策规定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违章建筑的类型有哪些?
第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
第二是未经审批的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的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第三是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第四是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五,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第六,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那么,执法部门是如何认定违章建筑的呢?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由城镇规划区的县的规划部门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那么就是由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取证。
规划部门在调查完成了以后,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该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的认定,并再上报给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查,比如乡镇政府的就要上报县级政府进行审查。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又包含不同的方式。
由于我国现代城乡规划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许多城市房屋的登记手续不一定健全。为此,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认定时,一定要秉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尽量早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应和被征收人详细说明,争取理解。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违章建筑的成因不同、违法性质和成都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因政府各部门原因而导致手续不全的,应督促相关部门今早为被征收人补全手续;对于被征收房屋违法情节轻微、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或虽无法改正,但对城乡规划和城乡面貌影响不大的,可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先行处理;对于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
由于违法建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违法建筑时,程序要公开,标准要统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处理违法建筑问题的始终,平等对待被征收人,不偏私、不歧视。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处理违章建筑的一些知识,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也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