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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夫妻吵架导致分居,女方带着孩子长期在娘家居住,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这期间的抚养费吗?
案例
王翠翠(本文均为化名)和张栋结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某次两人发生严重矛盾,一气之下王翠翠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
在这段时间里,张栋对她们母女不闻不问,王翠翠认为他作为父亲未对女儿尽到照顾、抚育义务,于是她以女儿的名义将丈夫张栋诉至法院,要求张栋支付两人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张栋辩解是王翠翠不让自己探望孩子,并且未与自己沟通过抚养费事宜,如果女儿跟着自己生活,根本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张栋承认在王翠翠携女儿回娘家居住期间,未照顾、抚育过女儿,故张栋应当给付抚养费。考虑到抚养女儿的实际支出需要并结合张栋、王翠翠的收入情况,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栋给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1万元。
律师观点
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不以父母离婚为前提。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分居生活,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不受影响,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需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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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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