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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某区的陈女士,于2022年1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吴幸福律师担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21日
普法链接
1、预约合同能否视为房屋买卖合同?
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将来订立确定性的合同而预先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是指因签订正式合同的时机尚未成熟,双方为了将来能够订立正式合同而对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进行初步法律确认的一种预先约定,具体表现为:预定书、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谅解备忘录、谈判纪要等。
此类预先约定一般不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但具备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发现出卖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此时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因此。出卖人对房屋有无处分权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为有效合同。若出卖方无法履行交付义务,应当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吴幸福,男,汉族,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行业,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
民商事诉讼领域,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部分代理案件:
1、薄某诉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申请人薄某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
3、某公司诉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4、大厂某公司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5、符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6、诸某一诉诸某二、诸某三、徐某、徐某分家析产、继承纠纷案;
7、张某、钟某、王某、栾某分别诉某公司、于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8、王某与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一审、二审案;
9、程某、张某、王某分别诉北京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二审、行政执行案;
10、申请人白某、李某分别与邢某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仲裁案;
11、北京某公司与王某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案;
12、北京某公司诉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王某、唐某、程某合同纠纷案;
13、北京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张某、殷某、马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14、北京某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16、石狮市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17、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
18、张某诉陈某继承纠纷案;
撰稿人: 张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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