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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5-11-04 10:29:2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5年4月,因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迟迟未能执行到位,广东茂名的五位受害人家属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经研判,了解到原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向法院申请追加两名刚成年的肇事者为被执行人,最终获得法院支持,为受害人家属要回赔偿款带来了转机。
2022年2月,小张与小李在广东茂名骑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两位年轻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共计43万余元的赔偿责任。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他们无可供执行财产,便于2023年裁定终结执行。2025年4月,受害人家属求助到冠领广州分所,律师马双勤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注意到两名实际侵权人小张、小李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如今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责任财产。据此,律师深入梳理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主体与监护人责任之间的关系,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加小张、小李为被执行人。法庭上,律师围绕“侵权人成年后应自行担责”的法律原则展开论述,指出小张、小李本人作为实际肇事者,应对事故承担终局责任,监护人的替代责任并不能免除他们成年后的赔偿义务。
2025年7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裁定追加小张、小李为被执行人,给受害人家属开辟出一条获得赔偿的新路径。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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